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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环卫管护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2-03 16: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环卫管护项目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环卫管护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358号 东河政采2016-359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A包

孤岛镇西片区环卫管护项目,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湿式洗扫、人工捡拾、道路冲洗洒水、道路清雪;垃圾清运及环卫车辆的运行、维修及养护;沿街环卫设施维护;雨水井、检查井、污水井的养护;部分绿化区域的白色垃圾捡拾,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东营市外且山东省内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四)山东省外供应商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且实力须达到《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试行)》所要求的一级企业相对应的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六)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人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1.3149万元/年

B包

孤岛镇东片区环卫管护项目,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湿式洗扫、人工捡拾、道路冲洗洒水、道路清雪;垃圾清运及环卫车辆的运行、维修及养护;沿街环卫设施维护;雨水井、检查井、污水井的养护;部分绿化区域的白色垃圾捡拾,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东营市外且山东省内供应商必须取得《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四)山东省外供应商须取得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且实力须达到《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试行)》所要求的一级企业相对应的标准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六)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人员;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0.4041万元/年

供应商可投报多个分包,但仅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四、服务期限:三年。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3)东营市外且山东省内供应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4)山东省外供应商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证书,且提供实力达到《山东省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企业服务许可标准(试行)》所要求的一级企业相对应标准要求的有效人员证明、车辆证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评委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27830分至2017年227900(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2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六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联系人:房先生

联系方式:0546-3695606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13255607266

 

 

发布人: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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