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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所需濮阳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1-25 18: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濮阳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BOT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濮阳县人民政府授权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濮阳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BOT项目

2、招标编号:PXC[2017]-006

3、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濮阳县市政基础设施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总规模约40000万元,对红旗路(濮上路—工业路)、建新路(国庆路—富民路)、富民路(建新路至解放路)、伯玉路、安庆路、红旗路东延、五洲大道、郭寨路(未来路)、腾飞路、电厂路(龙苑路)、北关街、云峰路、祥安街在内的13条道路进行改建提升。

4、资金来源: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负责筹集

5、回报方式:本项目回报方式为政府付费,即政府根据项目可用性绩效和运营维护绩效支付相应费用。可用性服务费的支付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采购需求

1、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2、项目地点:濮阳市濮阳县         

3、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主体

1)申请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也可以是由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若为联合体,组成的成员不多于3名;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整(或等值外币,下同);

3)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资格;

4.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近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每年均为盈利,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4.4在过去五年内(自2012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证明发放时间为准),社会投资人至少具有投资、建设、运营(以上三种经验至少具备两种)投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基础设施项目;

4.5具备为标的项目提供解决银行贷款等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

4.6社会资本方最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为准;

4.7资质要求:申请人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8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申请人需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

2)提交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共同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作为一家申请人向项目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与本项目招标;

3)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4)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对申请人净资产、资质、业绩的要求。

五、文件的获取:

5.1请潜在投资人于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2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河南省濮阳市阳光大厦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申请人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3)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在2013年以后的,以实际审计报告为准;

4)符合本公告4.3款的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

5)资质证书;

6)符合本公告4.4款要求的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

7)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符合本公告4.8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款(1)至(3)项资料,牵头人提供本款第(5)项资料,联合体任一方提供本款第(4)(6)项资料。

注:1、投标单位如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施工方提供。

2、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同时提供A4胶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日9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濮阳市阳光大厦3楼3标室;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县市政园林管理局 

  址:濮阳县建新路中段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670166112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濮阳市华龙区颐南街中段双馨苑对面

联系人:牛先生  路女士     联系电话:15516133257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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