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永宁镇政府石狮市2014S-05号和2015S-01号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石狮市永宁镇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狮市2014S-05号和2015S-01号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狮市2014S-05号和2015S-01号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FJTHQZ-27201612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永宁镇政府
地址:石狮市永宁镇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魏 0595-221681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 | 服务要求 |
一 | 石狮市2014S-05号和2015S-01号地块安置房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3年 |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服务必须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5、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的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6、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设定预算审核价,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佰柒拾伍万玖仟肆佰捌拾壹元陆角肆分捌厘整(¥2759481.648),本次采购项目收费最高标准单价(1.1元/㎡/月),投标报价超过相应预算审核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5.94816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9日 08:00 至 2017年01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石狮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注:开标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泉州分行
帐 号: 152300100100453290
注:中标公告发布后的每周五为退还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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