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博白县沙河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项目编号:BBZFCG-2017-027(GXGCYL2017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柳华
项目联系电话: 0775-26986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博白县沙河中学
地址:博白县沙河镇
联系方式:潘广胜180775583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柳华0775-2698633
代理机构地址: 玉林市建安街东段,旺瑶社区旁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博白县沙河中学校园内。建筑基底面积68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180平方米,共5层,建筑高度20.25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 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取得并在报名时递交博白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投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33.7520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9日 11:18 至 2017年01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1月2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通过验证,并持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单位介绍信及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在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0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沙河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发改综字[2016]7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沙河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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