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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井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郭凹村集中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2-28 10: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石井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郭凹村集中安置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石井镇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郭凹村集中安置项目

1.2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6】290号

1.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 预算资金:470万元

1.5 建设地点:新安县石井镇郭凹村

1.6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8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图纸内和部分图纸变更的所有内容

1.9 建设规模:郭凹村易地扶贫搬迁1#楼,建筑面积1875.94㎡,建筑高度:12.00M。2#楼建筑面352.96㎡,建筑高度:6M。

1.10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

   3.5  被授权委托人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6  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须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以上人员一经报名不允许更换,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7  投标企业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合格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按成本费收取,售后不退。

3.2 报名时须携带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无在建承诺书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7) (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员)人员证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并提供查询途径)

(8)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备注:1.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2.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3.开标现场要求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逾期到达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新安县新城黄河路与北京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本项目参加开标人员王毅、陈向丽

8.本次招标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按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

9. 联系方式

    人: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址: 新安县石井镇人民政府

     陈先生

      话:1383888116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涧西区北航科技园12楼1201室  

       人:陈女士

          话:0379-69916877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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