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14-160311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飘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8035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福州市铜盘路
联系方式:林忠松 0591-87096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飘0591-8780358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训练基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一批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一批厨房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注: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由银行开具的2015年资信证明。(8)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2016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9)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人2016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2.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原件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复印件胶装入副本中)3.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该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至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6日至2016年12月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和电子版)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号:11713010010004036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