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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年度泰安市市级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修改说明

作者: 发布于:2016-11-26 17: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2017-2018年度泰安市市级公务印刷定点

采购项目”修改说明

 

一、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修改为“1、正本一份,副本七份,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2、投标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招标文件中关于技术文件是否采用暗标的规定修改为“否”;

三、去掉招标文件中“2.3.6.4.2技术文件编制要求:(1)纸张以及打印要求:A4复印纸双面打印;(2)页面、字体字号和页码要求:页边距:上2.4厘米、下2.4厘米、左2.8厘米、右2.6厘米;字体字号:一级标题为黑体小三号、二级标题为楷体四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行距为1.5倍行距;纸质投标文件每页30行;页码从目录编起,使用小五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30行内;(3)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评审的:技术文件内容不得出现彩色文字、设标图形;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人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封面、封底均采用白色复印纸。否则其投标无效”的规定。

四、去掉招标文件中报价及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封面的要求。

 

请各投标人收到本澄清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6日

★各投标人在接到本通知后,请填写下面“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将扫描件发到我公司邮箱(邮箱地址:lrzbta@163.com),谢谢合作。

                                                                                                       

回  执  单

泰安市财政局:

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2017-2018年度泰安市市级公务印刷定点采购项目澄清说明”,本通知共2页,内容清晰、完整,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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