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 2.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供应商状态为“有效”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并注册成功; 3.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相关证件齐全、有效。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6.供应商必须具有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必须自2013年以来承接过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8.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核:投标申请人至公告发出之日五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资料送至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审核,超过期限末将资料送达的视为无效报名。(节假日休息)。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1)法人委托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7)合同业绩(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上述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证明或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