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建设项目花岗岩石材暂估价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7号文件批准建设,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以豫发改社会[2015]1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人民医院、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加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花岗岩石材暂估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建设项目暂估价花岗岩石材采购
2.2招标编号:XCZB00-1610024
2.3项目规模: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位于郑东新区白沙组团工贸路以南、西平路以北、康庄路以西、郑信路以东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花岗岩石材采购、运输(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验收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等内容;具体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5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医疗区,包括门诊医技楼和病房楼等;
二标段:医疗辅助区,包括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专家公寓、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华中分中心等。
2.6质量要求:
一标段: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不影响项目申报国家优质工程。
二标段: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相关生产资质的制造商,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1.2投标人需办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1.3投标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1.4除满足以上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投标人提供相关产品样本彩页和产品简介。
3.3每个投标人仅可以选择本项目壹个标段进行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2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1.3其它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1.4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1.5企业类似业绩;
4.1.6相关产品样本彩页和产品简介(提供原件);
4.1.7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08 日至2016年 11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楼2209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
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金刚幕墙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63976198 63976573
2016年 1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