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项目编号:HTGCZB-2016-278)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6-2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江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5-42677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
联系方式:龚冠彩 0775-45821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江红 0775-4267776
代理机构地址: 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4幢1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6-278)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社会【2015】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覃塘大道(覃塘收费站—覃塘区人民医院)道路亮灯工程
项目编号:HTGCZB-2016-278
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
建设规模:安装10米高120瓦单挑LED路灯550盏,3火10米高200瓦LED三火泛光灯29盏,埋地敷设线路17700米,安装5台欧式变压器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约816.72万元。
合同估算价:工程施工约561.517291万元。
要求工期:180日历天,定额工期2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安装10米高120瓦单挑LED路灯550盏,3火10米高200瓦LED三火泛光灯29盏,埋地敷设线路17700米,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6﹞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2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2016 年 11 月 11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 年 11 月 7 日至2016 年 11 月 11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购买招标文件。
4.4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5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4.6 图纸押金1000元。【图纸的发放须进入当地的交易中心,退还图纸同时退还图纸押金,图纸押金须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11 月 28 日9时 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担保形式:银行转账、电汇或保函。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如下: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 号:2116710029200002777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6.2.2帐 号:80009750258989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6.2.3帐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6.2.4帐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6.2.5帐 号:20455301040007744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6.2.6帐 号:611968303726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6.2.7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6.2.8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除在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ggggzyjy.gov.cn/gxggzbw/)发布外,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861176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 贵港分公司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民生路东侧地产安置小区4幢15号
邮 编:537100 邮 编: 537100
联 系 人:龚冠彩 联 系 人: 刘江红
电 话:0775-4582181 电 话: 0775-4267776
传 真: 传 真: 0775-4267776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41810000@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年 11 月 4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6﹞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61.51729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8:00 至 2016年11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提供: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份,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