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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31 08: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YZX1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淑慧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8895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张淑慧0431-8188954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淳丰0431-89618211-803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购置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及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智能疼痛治疗仪

1

2

脉冲磁治疗仪

1

3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

4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1

5

全自动智能电子血压计

2

6

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仪

1

 

2.3 采购预算:65.36万元;

2.4用    途:医疗仪器设备;

2.5交 货 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及培训完毕;

2.6交货地点:二道区东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供应本次招标货物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经销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获得所有投标仪器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生产厂商投标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果所投标仪器设备有非本企业生产,则非本企业生产的仪器设备需获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0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生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经销商提供所有投标仪器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生产商提供非本企业生产的仪器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上述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300 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16 年11月21日09:30分,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5.4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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