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腾冲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腾冲市财政局的委托,对腾冲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的评估机构(A包)、拍卖机构 (B包)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CJCDZ2016-014;
2.2 招标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为市级单位指定数量(总量150辆左右)的公务车辆提供鉴定评估、拍卖及相关服务的定向服务中介机构。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供应商必须按服务要求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此次公车改革处置完毕,若采购人对两供应商的服务满意,可续签合同,但总期限不超过三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10-28 16:00 至 2016-11-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csggzyjyw.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未按规定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11-18 08:30。。 |
5.3、开标时间: 2016-11-18 08:30。,开标地点为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的保证金为50000元 , 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市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所投标项目包件进行投标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包件投标。交付方式:转账或电汇(注:不得直接存入现金) 。
8.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腾冲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帐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人:
电话/传真: 0875-5155289/0875-5187873
9.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腾冲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我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监督电话
腾冲市政府采购办 0875-5166222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腾冲市财政局
联系人:彭凯明
联系电话:0875-5155338
采购代理机构:腾冲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许有林 杨晓
联系电话(传真):0875-5198261
地 址:腾冲市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16年10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