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豫剧院其他文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豫剧院委托对郑州市豫剧院其他文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豫剧院其他文艺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19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音响设备一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历天完成(含调试、安装期)。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45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音响调音员三级证书。
5、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分,下午14:30时分至17:00时,到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符合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5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缴纳税收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音响调音员三级证书。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21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21室)
3、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会议。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豫剧院
联系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银河街和南二街银河商务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553936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5号中亨大厦7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02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