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交警大队信号灯、电子警察201609022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10-28 17: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7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信号灯、电子警察201609022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90005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5-7168355
采购人:滦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181181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预算金额:7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响应人资格:响应人必须为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7、响应人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 银行开户许可证;(3) 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4)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5) 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5年度(或最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8.谈判文件售价:免费,不办理邮购,报名供应商须自带空白U盘拷贝电子版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
备注:
项目名称:信号灯、电子警察201609022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3120090005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15-7168355
采购人:滦县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7181181
代理机构:唐山市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预算金额:79.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7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1-0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响应人资格:响应人必须为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及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规行为。7、响应人持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2) 银行开户许可证;(3) 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4) 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资格等级贰级资质(含贰级)以上);(5) 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缴纳2015年度(或最新)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结算单(该结算单应满足具有:投标单位名称、被授权人姓名、缴费年度、企业注册地社保局有效印章等几个条件);法定代表人到场请携带法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6)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8.谈判文件售价:免费,不办理邮购,报名供应商须自带空白U盘拷贝电子版谈判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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