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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S104“二改一”河沥溪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9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编号:NGZFCG-2016-01-086
 
一、招标条件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 ”)批准,对S104“二改一”河沥溪段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拟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式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养护。经宁国市政府授权,该项目实施机构为宁国市交通运输局。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道路长度6.435km,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局部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路段线宽36m。估算总投资2602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9283万元(具体以招标文件公布数字为准,下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5205万元。
2、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13年,其中:建设期暂定1年,运营期为12年。
3、招标范围:投资人需负责本项目道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养护。运营养护范围包括:道路(含路基、路面、坑槽、边坡)、桥涵、绿化、保洁、附属设施及应急处理(包括除雪、抢险等)。不包含照明设施、交通设施和广告设施。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中标人应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经市政府授权,宁国市交通运输局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应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要求负责S104“二改一”河沥溪段道路及相关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运营与维护工作,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获得服务费用。特许经营期期满,项目公司应将S104“二改一”河沥溪段道路及相关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市政府指定机构。
四、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主体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两家,牵头人在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41%。
2、资质要求(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申请人项目业绩要求(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
(1)从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一日止,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2亿元(含)以上投资且施工的一级及以上公路项目或市政道路业绩,证明文件以已签署的合同或交付使用相关证明为准;
(2)从2011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一日止,获得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一级及以上公路或市政道路工程)的省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项(如安徽省的黄山杯,詹天佑奖等);
4、申请人财务实力(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
(1)2015年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二十日内(2016年9月8日至2016年9月27日),期间某一天的银行存款余额不低于0.5亿元存款证明,以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为准。
5、技术能力(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
6、拟派项目经理(若申请人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此条件):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201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含桥梁)或市政道路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7、申请人(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为所有联合体成员企业)须提供当地或采购人所在地检察机关从出具之日起近三年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效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采用有限数量制,初步和详细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综合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前七名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若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大于三名(含)小于七名(含)时,不再进行评分,直接进入下一阶段投标。
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不足三名时,将调整实施方案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实行会员制网上下载标书。会员实行开放式注册,具体申报事项,请查询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信息科联系电话:0563-4110836。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注册会员下载文件即可。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注册会员,请于2016年9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10月18日17时止(以资格预审文件费用到账时间为准),登陆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ngcg.ngxzfw.gov.cn),凭本公司注册会员身份以个人建设银行或企业版建设银行网银在线上缴纳文件费,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其中两200元在网上支付,剩余300元持现金现场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七、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七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六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并应一并于2016年10月25日9时前(北京时间)送达下述地址:
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青龙东路1号-市委党校1楼与宁国大道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及期限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国市政府采购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资格预审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9日)。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阳东路26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63-4016019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金融街33号通泰大厦C座901
联 系 人:刘先生、李先生
电 话:13810202459、13683068865
交易服务平台: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63-4110839
质疑函接收电子邮箱:ngzfcgk@163.com
采购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监督电话:0563-4116241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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