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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国土资源局信阳市息县项店镇李楼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新区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2: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阳市息县项店镇李楼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新区基础设施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ZZB-2016-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市息县项店镇李楼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新区基础设施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息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息县项店镇李楼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新区基础设施
2.2、建设地点:项目区位于河南省息县李楼村。
2.3、建设规模:详见设计规划图。
2.4、建设工期: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2.5.1施工标共一个标段:
项目位置 工程内容
李楼村 道路工程、井房给水工程、景观塘、垃圾池工程
2.5.2监理标共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工作。
2.6、施工标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1.2、施工标段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以上两项资质其中之一者),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要求近三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来有类似工程业绩(指土地整理(治)、农业综合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签订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签订有劳动合同
3.1.5、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2、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之一;
 3.2.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2.4、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2.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注:以上报名单位须具有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6日至2016年9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携带资料:
施工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资质证书,则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资质证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施工员、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地点)
监理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最新资质证书,则复印件二维码要求清晰可辨可扫描,否则视为无效资质证件);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等。
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审验,留复印件一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30000元/标段。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10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息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76-585191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人:杨先生
电    话: 0371-68080189   
报名监督机构:息县人民检察院
  报名监督电话:0376-593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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