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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6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3: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6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6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ZB-2016-S60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亚辉

项目联系电话:0316-213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廊坊市香河县永明路

联系方式:王磊135829662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宁亚辉0316-213666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6家医疗机构医疗设备采购(全部设备为国产设备)。包括: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全自动血液生化分析仪(大生化)、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三分类)、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五分类)、自动血流变测试仪、尿分析仪、DR、300MA医用诊断X光机、数字12道心电图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3、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期内);4、需同时具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时还应具有生产商提供的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5、如果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原件(招标范围要求的主要设备);6、设备生产商和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项目投标;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1)税收证明:近1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国税或地税税收付款凭证(企业注册时间少于三个月的除外);(2)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格式),(3)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保保险登记证书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出具营业执照原件),(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法人报名提供)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9)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证书(招标范围要求的主要设备)。(11)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公告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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