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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消除农村供水水源安全隐患项目(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6 13: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消除农村供水水源安全隐患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水务局消除农村供水水源安全隐患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HCBJ-2016SWJ17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房山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城铁篱笆房地铁站西南200米,房山区水务局

联系方式:丁先生010-803659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工商管理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不良记录;  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9月26日-2016年9月25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招标公司审查合格后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房山区水务局3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六个月中其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记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及近六个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在近3年内(自2013年09月26日至2016年9月25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记录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等装订成册。(以上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3.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政府采购网》(www.bjcz.gov.cn)、《房山区财政局网》(http://czh.bjfsh.gov.cn)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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