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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20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KTZB-201605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施频频

项目联系电话:158800099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福州市

联系方式:施频频:158800099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 0591-8793162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及要求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1-1

全自动尿液分析流水线

 1台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94

188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8)、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1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第3条和第4条的情形做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综合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0元,投标供应商可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 fcg.gov.cn)自行下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8:45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8:4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进口产品、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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