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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区人民检察院食堂管理外包服务谈判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9-07 0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2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食堂管理外包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91510020004
项目联系人:李开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086987
采购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电大街6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51796
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3086987
预算金额:3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9月12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9-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9-0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0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605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3、具有独立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经营管理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注: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用餐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早餐和午餐;早餐:7:30-8:20,午餐:12:00-13:00。用餐标准:早餐3元/人餐,午餐10元/人餐。用餐人数:80-100人经营承包期限:一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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