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新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新郑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区域中心站仪器设备项目
2.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6-175
2.3工期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2.8划分标段: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12316”农业热线网络对接平台(视频、网控系统)
第二标段: 仪器设备
具体数量、技术参数、招标详控制金额见招标文件设备需求、技术规格书。
3、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资格要求: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报名须知:
4.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单位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证书、企业开户许可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郑市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4.3以上相关证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报名时间: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壹万元整人民币;第二标段:壹万伍仟元整人民币;
标书费:每个标段伍佰元整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缴纳日期:
6.4标书费缴纳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523589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15639901196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