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上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9日起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440000-201608-148107-0002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基本内容:
1、采购内容:实验室设备1批。
2、最高限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亲临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购买。
2.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9月7日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肇庆市上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城北路110-111号财联大厦11层05卡)。
4.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报名请先填写、打印好《投标报名表》(加盖公章),与相关资料一并提交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核对,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须体现经营范围,或提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含经营范围信息的查询页面打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含授权报名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招标文件答疑: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若有疑问,请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应出具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等。(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请于2016年9月7日前交纳至指定账号(此为保证金到账时间)。
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9月9日15:00起至15:30止(北京时间)
2.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9月9日15:30时正(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地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三楼303室。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指定媒体发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②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③肇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aoqing.gdgpo.com);④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haoqing.gov.cn)。
十、联系信息:
1.采购单位: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潘先生 电 话:0758-2753897
地 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37号
2.监督机构: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 话:020-83188580
3.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市上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传真:0758-2162588
地 址:肇庆市城北路110-111号财联大厦11层05卡
十一、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请各相关供应商在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务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com)的“供应商库”进行注册登记。
肇庆市上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