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C16334051(ZB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9056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地址:露水河镇
联系方式:举先生 0439-63693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经理 0431-81905699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C16334051(ZBB)
一、招标条件
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山发改审批字[2015]1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工程概况:小区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露水河镇。
2.5.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4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2.7.招标控制价:270.687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人员社保证明须提供2016年1月至6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够法定开标数量将重新招标。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持下列资料购买文件:
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人员社保证明(人员社保证明须提供2016年1月至6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
7、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原件须由招标公司留存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9月9日09:00时,地点:彩宇宾馆3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露水河林业局
地 址:露水河镇
联系人:举先生
电 话:0439-6369366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19056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有类似工程项目的业绩,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项目经理证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均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人员社保证明须提供2016年1月至6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投标人不够法定开标数量将重新招标。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68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华荣泰写字楼A座1006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彩宇宾馆3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