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工程已由豫国税函[2015]19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丘县国家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沈丘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3150㎡
2.3 总投资: 约207万元
2.4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施工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原件);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其它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相关人员为本单位职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经验;八大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送取样员、测量员)为本单位职工,有相应从业资格。
3.2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
4、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
4.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企业资质证(副本)原件;
4.4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6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等原件;
4.7第3.1条要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八大员、委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原件、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8企业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合同原件2个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人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上述所有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壹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周口国贸A栋21楼2117室,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报名。
5、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16年8 月18日— 2016 年 8 月2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周口国贸A栋21楼2117室,地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东200米路南)。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丘县国家税务局
地 址:沈丘县
联 系 人:霍先生
电 话:0394-5101351
代理机构:(盖章)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国贸2117室
联系 人: 张丽
电 话:0394-8708888
2016年 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