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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一号办公楼庭院改造工程

作者: 发布于:2016-08-18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一号办公楼庭院改造工程

招 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一号办公楼庭院改造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2016-8-01802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一号办公楼庭院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16.80449万元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经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视为投标报名不成功;

3.3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4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证件无效),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近三个月(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我公司去有关部门查询,人员的社保不是供应商缴纳或缴纳未满三个月的无效;

3.6参加本项目投标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经验;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查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企业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建筑施工投标企业名单”及不良行为记录,如被列入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1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818日至2016年8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二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投标申请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0项目经理的相关材料(符合本公告3.5条款);

注: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直接在网上报名无效),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如果是三证合一的,可以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3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邀请潜在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或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按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6501472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邮 编:150096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451-82334976 

邮  箱:zc82334976@163.com 

2016 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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