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大学车辆用油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州大学车辆用油采购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州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州大学车辆用油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6)J134号
2.3采购计划:汽油和柴油,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中州大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具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供应资质,能保证供油质量;
3.3 投标人应具有全国联网站点;
3.4投标人需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一份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8日起至2016年0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6号楼808室)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品化验单(近一个月)、类似项目业绩、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资料。(以上验原件留复印件,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报名的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9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中州大道交叉口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08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州大学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371-6822960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金成时代6号楼808室
联系人:刘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371-55153019 18637132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