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环境保护局荆门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亿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掇刀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荆门高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HBYYCG2016-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寒
项目联系电话:0724-22226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掇刀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兴隆大道
联系方式:郑科长 0724-24416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亿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寒 0724-2222606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荆门象山大道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或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服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或工程咨询乙级资质(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类)及以上资格证书;4、供应商须提供近年来(2013年1月1日-2016年8月1日)编制过工业园区或开发区规划环评项目;5、法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事业单位须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企业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上显示的最近一次缴费终止时间须在2015年8月至2016年8月之间,否则不予认可)。6、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8:00 至 2016年08月24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荆门象山大道6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荆门市掇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隆大道238号,荆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