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学校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的委托,就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所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家具采购项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编号及其它主要内容
1.1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学校家具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 HFCG2016-0716
1.3招标内容:学校家具 1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本项目采购预算:265.9967万元(本项目设立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3天公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代理商), 经销商 (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同一品牌如生产厂家投标则不接受经销商 (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经销商 (代理商)投标,同一品牌代理商投标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决定报名有效性;
2.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07月01日-至今)2个26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为准);
2.3外地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招标文件获取
3.1 报名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2013年07月01日-至今)2个260万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对应合同为准)原件、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原件(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3.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加付60元特快专递费。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自2016 年 08月 18日起至2016 年 08月24日止,每天9:00—16:00(公休日、节假日和午休时间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910室。
4.投标和开标的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9月07日13时 45 分--14时 00 分。
4.2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09月07日14 时00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4.3开标时间:2016 年 09月07日 14 时 00分。
4.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十二受理区)。
4.5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六开标室。
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文教卫生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宏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景宇、宁达 电 话:0411-83612745
传 真:0411-83612745 电子邮箱:dlhfzb@163.com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145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532 130 100 100 006 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