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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重)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8 19: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东兴市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重)

项目编号:广建咨询(南招) 2016-00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715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兴市水利局

地址:东兴市新东路10号

联系方式:廖工 0770-769364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 0771-5715361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A单元100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重)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广建咨询(南招) 2016-002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5]56号《关于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5]115号《关于下达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东兴市水利局,招标人为东兴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补助和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因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流标,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防城港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防水招标备案 [2016]11 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思勒村、江龙村

2.2工程规模:本工程整治河道长约4.1KM,新建防洪堤、护岸总长4112 m(护岸3099m、防洪堤1013 m)防洪堤沿线设置穿堤排水涵3座,下河步级8座等,建安投资约860万元。

2.3 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本次监理招标划为1个标段,监理总费用约18万元。

2.4招标范围: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期和保修期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具体施工监理服务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2.5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346天(日历天),自 2016  9  29 日(以开工令为准)至 2017   9 月 9 日,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施工监理服务。

2.6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如下:

  1.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2.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3)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类。

(4)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 : 2016 8  29 日至 2016 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

发售人负责人:梁工 ,联系电话:13025908251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本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带原件交验。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报名收据单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 2016  9  月 5 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打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 2015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 2016  9  19 日 10  00 分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市水利局

地址:东兴市新东路10号

联系人:廖工

电话:0770-7693649

传真:0770-7663599

邮箱:dxssl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25号展厦景湾A单元1002室

联系人:梁工  

电话:0771-5715361

邮箱:33171969@qq.com

 

           

 

                 招标人:东兴市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2016年 8月18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9日 08:00 至 2016年09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打印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本单位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打印件或复印件须带原件交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
3.5人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3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3)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类。
(4)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 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5]56号《关于广西东兴市江平江江平镇吒伦村河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财建[2015]115号《关于下达2015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及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的通知》批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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