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大坪镇三排镇寨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DXCG2016-072)
作者: 发布于:2016-08-18 16: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的委托,对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大坪镇三排镇寨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6-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大坪镇三排镇寨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9,3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5.4、付款方式:
5.4.1、按《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付款。
5.4.2、中标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支付。
5.4.3、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5年年度或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名)必须为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8 月 2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 13 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 13 日15时正。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8 月 25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63-8663577。
传真:0763-8663577。
邮编:513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6-072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2015年度大坪镇三排镇寨岗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9,3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内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监理工程项目的保修期满之日止,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5.4、付款方式:
5.4.1、按《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付款。
5.4.2、中标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后,按照当地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支付。
5.4.3、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2、所属期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5年年度或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1.4、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1.6、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7、投标承诺书原件。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二名)必须为水工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4、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
(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8 月 25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 13 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9月 13 日15时正。
十二、开标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 8 月 19 日至2016年 8 月 25 日止。
十四、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连南县团结大道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2楼。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63-8663577。
传真:0763-8663577。
邮编:513300。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传真:0763-3867731。
邮编:51151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776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