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湖区洞庭路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东南湖区洞庭路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DHZKFQ-2016-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南湖区洞庭路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菏发改【2015】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菏泽城建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南湖区洞庭路安置小区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点:洞庭路以北,钱塘江路以南,武汉路以东;
2.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134860㎡,总建筑面积348219.01㎡;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有关资料所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专业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在人员、配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能力。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要求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4、招标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下同),点击本招标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投标人持授权委托书持身份证、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投标的)于2016年8月24日17时前到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总平面图(售价:100元)等招标资料,凡未领取者,所投标书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菏泽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钱塘江路999号 地 址:菏泽市财富中心副五号楼
邮 编: 274000 邮 编: 274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0530-5588096 电 话:0530-5166255 15963029992
2016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