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镇后黄家庄等4个村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许家湖镇后黄家庄等4个村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许家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许家湖镇驻地
联系人:程东明 联系电话:2501108
二、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胶南市北京路10号
联系人:李朔 电话:15165599277
三、采购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镇后黄家庄等4个村光伏发电项目
四、项目编号:QDJTGCZB(YS)-2016-111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为太阳能光伏组件生产企业,并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原件为准);
4、太阳能组件生产企业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8, ISO14001:2004,OHSAS18001:2007等管理体系认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预审、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8:3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介服务窗口)。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招标资料费每套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4、 购买招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
(2)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委托代理人劳务合同、2015年度养老保险交费发票及个人明细(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
(4)太阳能组件生产企业具备质量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08等管理体系认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胶装三册(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留存,并在封面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后黄家庄等4个村光伏发电项目(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字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7 日15时3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7 日 15时30 分。
2、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伍仟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汇入以下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许家湖镇后黄家庄等4个村光伏发电项目 ”,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账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户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