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诸葛镇村级基础建设生产路工程招标公告
沂水县诸葛镇村级基础建设生产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诸葛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诸葛镇驻地
联系人:胡书记 联系电话:13954966643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张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诸葛镇村级基础建设生产路工程
项目编号:2016-HCZBLY-024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186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叁级(含叁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6、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
(6)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沂水县诸葛镇村级基础建设生产路工程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字样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双休、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9月 18 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金额:伍仟元整)
2、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形式交纳到以下账户,不接受现金。以其他帐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诸葛镇村级基础建设生产路工程”投标保证金。
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八、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徐工
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