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洒水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洒水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人: 孟海鹏 联系电话:13583939090
二、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联系人:张工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三、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洒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HCZBLY-018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188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包,计划采购洒水设备一台。具体内容详见 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24日(法定节假日、双休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9日下午15:00。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开标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伍仟元整)
2、帐户名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政府沂城街道办事处洒水设备采购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张工 徐工
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