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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

作者: 发布于:2016-08-17 17: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合肥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2016FGCZ3145)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及投资

纳入本次PPP项目范围实施的为高新区综合管廊一期工程,在明珠大道、将军岭路、鸡鸣山路、彩虹西路、柏堰湾路、习友路及火龙地路共7条道路下,建设综合管廊总长21.7公里,满足区域主干线路(电力、通信、给水、再生水、供热、雨污水及燃气)的敷设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管廊主体以及配套的电气、监控、照明、检测、给排水、消防、通风、控制中心等工程。综合管廊断面均3舱和4舱,总投资约22.46亿元。

序号

工程名称

起点

止点

长度(公里)

1

明珠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鸡鸣山路

方兴大道

1.4

2

将军岭路综合管廊工程

长江西路

柏堰湾路

4.5

3

鸡鸣山路综合管廊工程

彩虹西路

明珠大道

4.2

4

彩虹西路综合管廊工程

将军岭北路

火龙地路

2.2

5

柏堰湾路综合管廊工程

将军岭北路

方兴大道

2.9

6

习友路综合管廊工程

将军岭北路

方兴大道

2.4

7

火龙地路综合管廊工程

习友路

铭传路

4.1

彩虹西路

望江西路

合计

21.7

2、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运作方式

1)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授权,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称高新区管委会)将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授权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实施。由项目公司在经营期内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并在经营期届满后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高新区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

2)高新区管委会授权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与中标人在合肥市按20%80%的股权比例组建项目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项目公司所承担投资的2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合肥市是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可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及合肥市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时根据资金拨付进度调整项目公司需要承担的投资,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项目公司与入廊管线单位签署《入廊协议》,向入廊单位收取有偿使用费。

5)高新区管委会根据项目公司收费情况、经营绩效等,向项目公司支付财政补贴。

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暂定经营期为2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二、申请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

3、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

4、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近五年内申请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7、近5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基础设施PPP项目业绩(申请人在该项目成立的公司中须为直接绝对控股);

8、近5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基础设施工程是指下列工程之一:地下综合管廊、隧道、地铁、市政路桥、公路桥梁、电力等)。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但组成联合体的申请人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如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须满足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申请人资格第12610条要求;

2)须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须大于40%,成员单位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须大于10%注:牵头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是同一申请人

3)按联合体各方的净资产与其在联合体中所占出资比例的乘积之和计算的净资产须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联合体各方的净资产须均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4)联合体中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一方须满足申请人资格第45条要求;

5)联合体中担任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一方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须满足申请人资格第8条要求;

6)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其绝对控股子公司须满足申请人资格第7条要求;

10、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资格预审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资格预审日超过24个月。

三、确定合格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和数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2、数量:不少于5家。

四、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时间:20160816日上午09:0020160824日下午17:00

2、资格预审文件价格:免收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任意一方为入库企业办理报名手续的均可),未入库的申请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申请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 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0551-6622384166223842),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www.hfggzy.com)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五、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时间:2016090509:3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49号谈判室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6090509:30

七、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

联系人:吴俊

电话:0551-65311601

(二)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传真:0551-6622373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551-6622353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www.hfggzy.com

、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2、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上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4、申请人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5、本资格预审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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