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安检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XHTC-HW-2016-02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仕杰
项目联系电话:028-611529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四川省警卫局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牧华路三段253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参谋 电话:028-863050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 吴仕杰 电 话:028-61152992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备相关经营范围。3、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4、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可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10:00 至 2016年08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室) 。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