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垃圾桶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SZGXZS201609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
1 | 240型垃圾桶 | 1194只 | |
2 | 家庭垃圾分类桶 | | 2714只 |
| 3796只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不良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均可投标;
3、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舟山市定海区昌国路232号中楼202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舟山市环城南路321号新金海饭店一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工行
银行账号:1206020209200081758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小姐,王小姐
传真:0580-205447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9539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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