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官庄工区通村公路和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阳市官庄工区通村公路和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建设项目招标,已由宛发改投资【2016】18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官庄工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助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
南阳市官庄工区通村公路和农村公路、中小桥梁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GLGC2016009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
4.2.1 |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9时00分 地 址: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 地 址: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 |
变更为:
4.2.1 | 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和地点 | 截止时间:2016年9月7日9时00分 地 址: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 |
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6年 9 月 7 日9时00分 地 址: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 |
原招标文件: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伍仟元整;第二段伍仟元整;第三段壹万伍仟元整;第四标段壹万元整; 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缴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后,投标人应于2016 年8月30日 9点00分前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缴至下列帐户(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 帐 户: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001541310050204766-0003 缴纳后,投标人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与相应标段绑定,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南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详细操作请参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 未在开标现场提供南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打印《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份单独密封,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 |
变更为: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伍仟元整;第二段伍仟元整;第三段壹万伍仟元整;第四标段壹万元整; 投标人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缴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用转账形式缴纳后,投标人应于2016 年9月6日 9点00分前从其基本帐户一次性足额缴至下列帐户(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 帐 户: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41001541310050204766-0003 缴纳后,投标人在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与相应标段绑定,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南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详细操作请参阅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的《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 未在开标现场提供南阳市公共资源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打印《建设工程保证金支付回执单》时,回执单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字。一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份单独密封,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交代理机构。 |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新闻中心3号楼4楼
技术咨询电话:0377-61176137
审核咨询电话:0377-61176196
招 标 人:南阳市官庄工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77-63789810
招标代理: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739012575
监督单位:南阳市官庄工区监察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7-63789898
南阳市官庄工区交通运输局
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