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南沙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验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7 18: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泰兴市环保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南沙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验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泰兴市黄桥镇南沙地区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验收项目

项目编号:0660165518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星

项目联系电话:025-833256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泰兴市环保局

地址:泰兴市济川街道南二环西路21号

联系方式:谢寅 0523-877113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星 025-83325697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7楼1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针对主体工程,编写详细的验收方案,验收方案需通过技术评审;根据通过技术评审的验收方案,针对场地修复工程资料、环境监理文件、相关图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开展文件审核工作,并按规范要求和方案确定的内容组织实施验收采样检测工作,数据统计和汇总分析,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完成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2.1、(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社会区域和冶金机电两个类别甲级资质或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且在江苏省内具有农用地或污染场地土壤环境调查、监理、质控或验收等相关业绩及投标人2013年至2016年的银行资信证明。2.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3、工程验收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类高级职称。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大厦17楼1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