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易县学校营养餐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易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易县学校营养餐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易县学校营养餐及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FZB-2016-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双娟
项目联系电话:181312255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易县教育局
地址:易县朝阳东路8号
联系方式:卢学工 0312-88562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立栓 0311-80980022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466号新世纪钻石广场B座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数量:一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供货、安装能力和良好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经营范围内需含厨房设备及监控设备等相关内容。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六门冰箱、监控设备)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一个品牌一个型号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以报名时间较早者为准);4、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5、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报名持以下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仅指代理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52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报名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