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文化广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文化广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DYQCG2016-236# 东区建招公字[2016]8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城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文化广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东营市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东城街道明月社区工作站文化广场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以南,东三路以西,明月小区内;
工程规模:主要对广场进行绿化补植,铺装地面3530平方米、改造舞台约145.6平方米,建设塑胶跑道等维修工程。
计划总投资:1596476.64元;
计划工期:30天;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建筑垃圾外运300立方米。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施工;
施工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1596476.6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招标文件(www.dyjs.gov.cn)。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11号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705466668
电子邮件:dcjdsjs@126.com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
地 址:东营区新区宁阳路55号3楼
邮 编:257000
联 系 人:高先生、薄女士
电 话:0546-8260152
电子邮件:dyq8260052@163.com
监督机构: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公正机构: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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