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ACGZX-H16056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项目
2、招标人: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金安区。
2、项目内容及规模:应急救援装备器材37类404个(件),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2年。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经许可具备生产消防器材的生产商或具有消防器材销售代理资质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
四、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47280000018010026782,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用途:应急救援装备项目
说明:转账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下午16时,其他形式一律拒绝。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中标单位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违约行为,采购人支付中标单位余款。
六、谈判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贰份胶装成册(正本、副本各一份),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七、报名资料:1、法人证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2、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5、组织机构代码证;6、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报名时需由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原件到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场校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八、报名时间:2016年 8月16日至8月24日下午16时前(节假日顺延)。
九、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金安区政府四楼A43室)。
十、招标文件获取:资质条件符合报名后,凭招标文件密钥在金安区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网址http://www.lazfcg.gov.cn/jinan。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 年8月 29日上午9:00整 ; 2、开标地点:金安区开、评标厅(六安市金安区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北侧入口)。3、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六安市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王利祥
联系电话:18056430397
集采机构:六安市金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马菊
电 话:0564-3261362
金安区公安消防大队应急救援装备采购项目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