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广播电视台演播室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7 11: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丰广播电视台演播室装饰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6-CG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广播电视台演播室装饰工程已由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通知2016—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丰广播电视台,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东丰广播电视台演播室装饰工程。
2.2招标范围:演播室装饰、灯光装饰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 东丰广播电视台。
2.5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9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10月10日 ,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原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其承揽范围按新资质标准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演播室装修经验,及灯光录音等影视设备安装经验,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演播室装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他人员: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技术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8月16日 至 2016年08月2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东丰县东丰镇江城大路1010号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8)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投标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5日 10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爱琴湾假日酒店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27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广播电视台
地址: 东丰县东丰镇
邮编: 1363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3843768866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邮编: 136300
联系人: 马兰
电话: 138437184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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