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专用设备废包重招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ZB[2016]N169号CZ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就其专用设备废包重招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三 | 拍击式均质器2 | 1 | 6 |
包四 | 恒温孵育器 | 1 | 7 |
包五 | 冷冻式干燥机 | 1 | 20 |
包九 | 十万分之一天平 | 1 | 10 |
包十 | 电子天平 | 1 | 10 |
包十二 | 十万分之一天平 | 1 | 10 |
包十三 | 三气水套式培养箱 | 1 | 15 |
包十七 | 超声波提取仪 | 1 | 8 |
二、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30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相关资质证件齐全。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不能将其资格授予下属公司使用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亦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投标;
6、提供政府采购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本项目所投产品国外生产厂家或国内最高代理机构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8、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员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2016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四楼第一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六、本次招标项目的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购人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69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371-55196230
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晓晨、胡秀丽
联系电话:0371-65993511
传真电话:0371-65993522
联系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广发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帐号:8898516010005452
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