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政府采购-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城关镇塔庄安置小区3#楼及3#楼地下车库、10#楼及10#楼地下车库、8#楼商业及幼儿园工程
偃师市-政府采购-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城关镇塔庄安置小区3#楼及3#楼地下车库、10#楼及10#楼地下车库、8#楼商业及幼儿园工程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6】008
一、招标条件
偃师市城关镇塔庄安置小区3#楼及3#楼地下车库、10#楼及10#楼地下车库、8#楼商业及幼儿园工程建设项目经由相关部门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偃师市城关镇塔庄安置小区3#楼及3#楼地下车库、10#楼及10#楼地下车库、 8#楼商业及幼儿园工程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6】008
建设地点:偃师市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规模:3#楼地下二层为戊类储藏间,1层及-1~2层裙房为商业网点,2~30层为住宅,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6451.256m2,3#楼车库建筑面积2472.57m2。
10#楼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面积30937.47m2,地下1层,地上24层,地下1层层高5.4m,用途为地下车库及配电机房,1、2层层高4.5m,用途为商业网点,标准层层高3.6m,其中3-4层用途为服务中心,5-10层用途为酒店,11-24层用途为公寓;10#楼地库为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建筑面积4668.33m2。
8#楼商业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为1084.52m2,用途为商铺。
幼儿园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2431.49m2,地下1层,用途为设备用房,地上3层,层高3.9m,用途为幼儿园用房。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监理标段服务工期为施工工期(2年,730日历天含桩基施工工期)+ 保修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企业;
(2)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
(3)投标人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甲级(含甲级)以上监理资质;
(4)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3年以上(时间以劳务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为准),出具劳务合同,并需出具本单位缴纳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必须是劳动保险机构加盖公章的2014年7月1日至今的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有3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中一人为总监);
(6)投标人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2项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地上30层以上住宅楼工程,且工程造价3000万以上),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时间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2016 年 8月 17 日至2016年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4.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社保明细单;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监理标段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和项目监理人员的职称证书;
(4)投标人业绩证明,同时必须出示发布公告之日后的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每标段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注:可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但须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信息的网页截图。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投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 月 13 日上午1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商都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人民法院七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9 — 6507005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06室
联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865286 15737921118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