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广水市供电公司广水市电力物资仓库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广水市供电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水市电力物资仓库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水市电力物资仓库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
项目编号:ZXCGDL01608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群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广水市供电公司
地址:广水市永阳大道39号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杨春 联系电话:139729898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广水市供电公司委托,对广水市电力物资仓库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电力物资仓库三通一平及附属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60812-2
三、采购内容:施工图纸、交底说明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四、采购项目最高限价:1247524.94元
五、投标人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4.入围国网湖北省供电公司2016年度合格承(分)包商名册;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6.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8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省外企业需在湖北省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提供带二维码的外省企业入鄂信息登记表;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入围国网湖北省供电公司2016年度合格承(分)包商名册网上截图、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资格证书;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⑧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2015年度的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⑨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4年8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9日10时00分,地址: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十、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广水市供电公司
联 系 人:杨春 联系电话:13972989858
地 址:广水市永阳大道39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筑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4.入围国网湖北省供电公司2016年度合格承(分)包商名册;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6. 投标人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8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省外企业需在湖北省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登记,提供带二维码的外省企业入鄂信息登记表;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4.7524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