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监第八支队中国海警3401船坞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海监第八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海监第八支队中国海警3401船坞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海监第八支队中国海警3401船坞修项目
项目编号:GCB16059ZFG209A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20-870313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海洋路183号中国海监第八支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冠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020-87031301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2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招标范围及内容:中国海监第八支队中国海警3401船坞修项目。
- 交接船地点:中国海监第八支队码头。
- 施工工期:30天 。
- 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限额人民币 300万元。
- 船舶参数:总长:99米,型宽:15.2米, 型深:7.6米,水线至主桅顶部高:27.2米,满载排水量:5169.9 T。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3.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须具备船舶修理或船舶制造经营范围;4. 具有类似规模船舶的修理条件:自有长度110米以上(含110米)且满足吃水6米以上船舶进坞的船坞或船台(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注: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横路36号大院10号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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