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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莲池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露土硬化整治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莲池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露土硬化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莲池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露土硬化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HBHJ1608-BD-2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冲

项目联系电话:0312—3372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帅府胡同104号

联系方式:李佳 0312-2025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冲 0312—3372881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复兴路华电二校区北门西侧绿化工程、复兴路华电二校区北门西侧硬化、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便道砖工程施工,工期20日历天;

第二标段:裕华路路北河道东侧道路、复兴苑小区东侧土路工程施工,工期20日历天;

第三标段:北二环军分区与鑫丰国际之间道路工程施工,工期20日历天。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到三标段):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土木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6.投标人须具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需提供开户许可证。购买标书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或三证合一)、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技术负责人土木工程类或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证书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1.3690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HJ1608-BD-2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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