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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皇县国土资源局赞皇县南清河乡等二个乡嘉应寺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8-16 1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赞皇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赞皇县南清河乡等二个乡嘉应寺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赞皇县南清河乡等二个乡嘉应寺村等四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HYZB-2016-2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0311-67792890 189311805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赞皇县国土资源局

地址:赞皇县

联系方式:杨先生 0311-842216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震 0311-67792890 18931180584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8)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该企业的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9)一标段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10)二标段投标单位应为土地整理类相关公司(营业执照内营业范围应有所体现)2、投标人报名时携带以上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营业执照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查询函。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4.2874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赞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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