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土建工程Ⅲ类TJ2标段施工(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土建工程Ⅲ类TJ2标段施工(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土建工程Ⅲ类TJ2标段施工(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HXZB-2016-0073-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宏海
项目联系电话:0311-869589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
地址:河北省遵化市东新庄镇高速公路东新庄收费站
联系方式:许双燕 0315-67946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宏海 0311-86958903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285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和京冀、冀津连接线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5〕943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大安镇(津冀界)至平安城段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2016〕149号)批复了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已核准(冀发改招标核〔2012〕17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5%、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75%,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哈北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Ⅲ类TJ2标段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和遵化市境内。
2.2 建设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如下技术标准:公路等级: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新建六车道断面,路基宽度3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2×17m);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100(多孔中小跨径桥梁组成的跨铁路和公路特大桥),其余桥涵、路基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5g;其他指标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路线大体走向为西东方向,起于玉田县大安镇石河村(津冀界),顺接在建京秦高速公路天津段,平行京哈铁路在其南侧布线,在八间房东跨过京哈铁路及G102,经彩亭桥、四合桥、白各庄,穿越凤凰顶进入遵化境内,向北跨越黎河,绕东门庄村西北,止于遵化平安城东的清东陵高速公路平安城枢纽互通,接已建的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平安城至遵化段和清东陵高速公路。路线全长38.399公里。
全线共设大桥2899.5米/9座、中桥586.48米/10座、天桥2座;长隧道1627.5米/1座,中隧道958米/1座;全线设玉田西、玉田北服务型互通立交2处,平安城枢纽互通立交1处; 主线上跨公路分离式立交桥383.72米/6座,主线上跨铁路及G102公路分离式立交1472米/1座;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监控调度功能与监控通信分中心合址建设,养护功能与养护工区合址建设)。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5日,计划工期15个月。
2.5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内容 | 合理定价(元) |
Ⅲ | TJ2 | 路基桥梁: K10+350~K12+250 | 1.900 | 京哈铁路分离式立交桥1472米/1座(上跨京哈铁路为2×66m T型刚构转体)及路基,土石方12.5万方。 | 211990258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投标工程施工的能力。3.2 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199.02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8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9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